現在,不少人把氣功師與氣功教師混為一談,把氣功師、氣功教師與氣功修煉者混為一談,這三者雖同和氣功二字結緣,但實質並不是一回事。
一些科研機構在開展與氣功有關的科研時,由於概念的混淆,誤認為只要找一些較有些名氣的氣功修煉者(其實僅僅是愛好者或收益者),就可以開展氣功科研,使氣功科研陷入失敗。不僅浪費了時間精力和財力,更主要的是打擊了一批有志於氣功科研的科研人員的寶貴熱情,甚至對氣功科研做出錯誤的結論。
一些氣功愛好者,只聽說氣功可以康復許多現代醫學無法治癒的頑症,便隨便找一位練功者學習,而我們一些練功獲益者,大多會熱情的傳授自己所學的功法,連同自己的練功感覺、體會教給求學者,這是每一位氣功修煉者所必須具備的功德心,這本無可非議。但問題就出在由於這些練功者本人並未經過系統、嚴格的理法培訓。不瞭解在氣功治病或修煉過程中,每個人由於自身的條件不同而反應也會不同的現實。往往而以自己的經驗去對待別的練功者,一旦求學者出現與自己完全不同的功境反應時,就會不知所措,輕者使新的練功者無所適從,不知該怎麼辦?重則出現所謂的氣功偏差。
筆者認識一位元在美國較出名的中醫師,兼教氣功。一次他的學生練功出現了功境幻覺,這本是一部分人修煉入靜後的正常反應,這位學生非常緊張求教于他的老師,這位中醫師因自己並沒有受過系統的氣功理法培訓,自己又沒有經歷過類似的功境。因此誤認為這位學生練功出了偏,不知該如何處理,只好告訴他的學生“不要再練下去了、否則會出偏差。”這種消極的暗示使得這位學生非常緊張,按照老師的要求功已經不練了,但幻覺並沒有就此離去,只要一閉眼想睡覺,就出現幻覺,使她惶惶不可終日、十分恐懼。後通過別人求教與我,與她講清道理,才放下包袱,類似情況在氣功界十分普遍。
因此,我們有必要把氣功師、氣功教師和氣功修煉者的不同概念,做一個界定,以避免不必要的失誤。
一、氣功師
所謂氣功師,首先必須是經過系統的氣功修煉,具備一定的功力和功能,並具備較為豐富的氣功治病的臨床經驗,能發放外氣,有用自己的意念改變外部某些物質的能力者,以上幾條能經得起科學的驗證,才具備氣功師的資格。氣功師自身有較強的功力和功能,但不一定需要講得清各種機理,也不一定能勝任氣功教學。
二、氣功教師
經過系統的氣功理法的基礎培訓,掌握氣功修煉中的規律和功理功法,自身有一定的修煉經驗,但自己不一定都會發功或有超強的功能。能夠因人施教,區別對待,能夠解釋氣功修煉時所出現的各種反應,及時解決其他修煉者所碰到的疑難問題者,才能具備傳授氣功的資格,否則必定會誤人子弟。
三、氣功修煉者
目前所有能堅持修練氣功者,都可以被認為是氣功修煉者,一些因健康需要而練功者,在自己身體尚未完全康復前,建議大家不要去學習發功治病,也不要以自身的一點體會,就去傳授氣功。當然,在氣功修煉者的群體中,也不乏深通理法者,則另當別論。
總之,就氣功師、氣功教師及氣功修煉者三者的關係而言,本人認為:一個好的氣功師,不一定是一個好的氣功教師,而一個好的氣功教師,也不一定都能發功治病。而好氣功師與好氣功教師,都是來自氣功修煉者的群體。這便是三者的關係。